要不是法警反应快,赶紧把人拉住扯开,林国富说不定真会被他给掐死。
法庭里乱作一团,高法官不得不猛敲锤子,让所有人安静下来。
面对案情的突变,检察院的人也惊呆了。
但很快明白林国富的这份口供对他们有利,面露欣喜。
在梆梆的锤击声中,其他人都安静下来,唯有华国伟仍然止不住的破口大骂。
“林国富,你这个小人,王八蛋。
你收了钱不办事,你不得好死。
我去尼玛的,我呸!”
高法官不得不警告他。
“被告人华国伟,请注意你的言行,控制你的情绪。
如果你再大声喧哗吵闹,我就只能叫法警带你离开法庭。”
华国伟总算还没傻到底,他知道自己要是离开了现场,就真的百口莫辩了。
所以哪怕心里恨不得扑过去咬死林国富,此时此刻也不得不按耐住这份愤怒。
他终于停止咒骂,狠狠的瞪着林国富。
如果眼神能杀人,他早就捅死对方一百次。
面对他愤怒的咒骂和目光,林国富不以为然。
他很平静的摸摸自己的脖子,偶尔难过的咳嗽几声,表情淡定自如。
只是在接触到罗芙馨质疑的目光时,才别开眼神低下头去,面带心虚和愧疚。
罗芙馨皱了皱眉,满心疑惑。
她本以为案情已经够复杂,哪知还能再峰回路转。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国富这口供怎么变了又变,到底哪份是真,哪份是假?她知道他收了华国伟的钱,所以:死到临头执迷不悟这份证词证明林国富的母亲能进养老院,是因为华国伟的母亲黄菊花向养老院一次性交了十年的费用,也就是五千块人民币。
林国富改口供的日期就在他母亲进养老院之后,这份口供对华国伟有利,处处为他洗脱罪名,是一份假口供,应认定为无效口供。
法庭应该相信林国富的最新口供,因为它和检察院提交的证人证词是相符的,可以相互印证。
至于林国富的第一份口供,也具有一定的真实性。
其在证明华国伟对受害人周连富和罗芙蓉存在恶意这一点上具有积极作用。
说到华国伟的主观恶意,也就是作案动机,检察院也请法庭查看他们提交的相关证据。
证据包括华国伟的出轨证明:他和第三者刘艳艳亲笔写的悔过书,机械厂的开除公告,以及机关幼儿园周围群众的证词。
根据这些直接和间接的证据,足矣证明华国伟是存在着故意伤害的主观恶意,并且也实施了侵害行为,最终导致了受害人周连富十级伤残的事实,所以要求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并交通肇事罪判除他有期徒刑十年。
第二被告林国富在工作时间私借公司车辆给他人驾驶,且对方没有驾照,对受害人周连富的伤残负有间接责任。
事发后他驾车逃逸,犯交通肇事逃逸罪。
但他在其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值得肯定。
故请求法庭以交通肇事罪判除第二被告林国富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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